1/5
雲林斗南-海悅時尚汽車旅館
房型:
類型:
套房
床型:
1大床*2
人數:
4人
■房間設施
影視設施:
電視
第4台
空調設施:
中央空調(冷氣)
景  觀:
窗戶
浴  室:
淋浴
乾溼分離
盥洗用品
雙人按摩浴缸
浴巾
衛浴設備
按摩浴缸
牙膏
牙刷
沐浴乳
香皂
電腦網路:
WI-FI
地板材質:
木質地板
餐  飲:
迎賓茶點
熱水瓶
礦泉水
咖啡/茶包
其  他:
冰箱
沙發
電話
衣櫃
衣架
拖鞋
休閒桌椅
室內車庫
梳妝台
休閒椅
Morning call服務
吹風機
■住宿說明
Check in:
平日17:00 假日18:00
Check out:
12:00
餐飲服務:
中西式早餐
攜帶寵物:
禁止
加人加床:
加1床費用400
接送服務:
不提供接送服務
補充說明:
■ 0歲~14歲,不加床。1名
( 不加床之情況下,可免費與大人同住。 )
■ 15歲以上,需加收費用。(飯店現場收費)
加床,NT $ 400/一名。
-孩童同行:150公分以上,費用與成人相同。
-孩童同行:120公分~150公分,每人NT0元。
-訪客:超時 (3小時為限),收取清潔費NT0/人。
提供紅利
< 上個月
下個月 >
房型 人數 1
(二)
2
(三)
3
(四)
4
(五)
5
(六)
6
(日)
7
(一)
8
(二)
9
(三)
10
(四)
11
(五)
12
(六)
13
(日)
14
(一)
15
(二)
16
(三)
17
(四)
18
(五)
19
(六)
20
(日)
21
(一)
22
(二)
23
(三)
24
(四)
25
(五)
26
(六)
27
(日)
28
(一)
29
(二)
30
(三)
和風家庭 4人房
43180 3180 4780 4780 4780 3180 3180 3180 3180 3180 3280 3280 3180 3180 3180 3180 3180 3280 3280 3180 3180 3180 3180 3180 3280 3280 3180 3180 3180 3180
< 上個月
下個月 >
訂單明細 NTD
房型 人數 入住日期 天數 間數 價格 訂金 紅利 實付訂金 尾款  
訂單明細 NTD
房型 人數 入住日期 天數 間數 價格 訂金 紅利 實付訂金 尾款  
必須在飯店規定的入住時間以後
訂房須知 詳閱後勾選
   
待排房
設施與服務
接待語言:
繁體中文

一般設施:
停車場
網路
餐飲設施

活動設施:

服務項目:
早餐
每日清潔服務
全面禁菸

飯店簡介

當精緻休閒品味與渡假奢華風襲捲全台時,一到斗南,發現劍湖山、古坑的美景不是您假期的終頭,而是驚艷、浪漫的起頭。

 

位於雲林縣斗南鎮長安路的【海悅SPA時尚汽車旅館】,當您走進漾在眼前的是一股濃得化不開的羅曼蒂克的氛圍,
每一個角落的燈光流洩、南洋風味現代藝術建築,展現出渡假旅館的氣派門面與美麗身影,藉由夢幻風格的引道燈驅車轉入迎賓櫃檯,
有了一個美麗的過渡空間,全然顯現出南洋渡假旅館的美麗氣氛與氣派,豐富您的視覺美感,讓到訪貴賓擁有最浪漫的視覺享受,
您會以為自己正置身於亞熱帶國際渡假旅店中,來到這座充滿南洋風情的【海悅SPA時尚汽車旅館】,您會捨不得離開。   

 

皇家尺度的超大客房,絕對私密的動線,造就出無可比擬的奢華氣派。

 

化繁為簡的減壓空間,讓您回歸自我自在自然,呈現一種親密的關係,空間軟化到一種非常舒服的狀態,讓身心徹底減壓且自在。

 

與色彩共同起舞,令滿室生香的繽紛與浪漫,雕琢空間的細微處,利用特殊的手法創造超值的質感,氣派的裝潢與色系成就了非凡的豪華氣勢,
映入眼簾的滿室金黃,將空間的富貴氣質表露無遺,是渡假時最舒適的享受,整體設計之精巧與華美足以與世界知名飯店中的總統套房相媲美,
卸下紅塵俗世的武裝面具、脫下高跟鞋、鬆開領帶,這裡讓您跳脫制式的生活,充滿異國浪漫的空間,為您們改寫瞬間即永恆的愛情史詩。   

 

沐浴成為一種隨心所欲的享受,彷如置身愛琴海岸般的潔淨純白,讓身心全部舒展的沐浴好心情,一色的純白與大尺寸的空間,
讓沐浴時也能擁有渡假般的好心情,專為情侶體貼設計的拍打淋浴、氣泡聲光按摩浴缸以及水壓式桑拿按摩椅,青春美麗與健康活力垂手可得。


訂房須知
1.本交易價格均已內含營業稅及服務費。
2.更改入住日期: 
  (1)更改住宿日期.限於入住日前7天更改。 如未於期限完成更改資料,則維持原訂房資料,旅客不得異議。 
  (2)同一筆訂單限更改一次,且更改後的訂單恕不接受退房,否則視同取消訂房辦理
  (3)如更改後訂單金額大於原訂單金額,旅客需現場另行支付差額;如更改後金額小於原訂單金額,恕不退還差額。
3. 取消訂房說明:
   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解約,訂金扣除100元手續費,其餘退還; 
   於預定住宿日10~13日前解約,退還70%已付定金; 
   於預定住宿日7~9日前解約,退還50%已付定金; 
   於預定住宿日4~6日前解約,退還40%已付訂金; 
   於預定住宿日2~3日前解約,退還30%已付訂金; 
   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
   春節與連續假期為保障其他旅客權益,訂房完成後無法取消退款。 
4.若因天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颱風等,以飯店所在地縣市政府公告為準)無法如期前往住宿,請於原訂住宿日起3日(含當日) 
   內與飯店之訂房中心連絡改期(限展延三個月內消費)。如欲辦理退房依照〔取消訂房〕之規定辦理。
待排房
最新評鑑